金融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筑牢金融强国法治基础。
2026年3月20日,司法部携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以及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在各自门户网站正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草案)》,正式启动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序。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金融领域基础性法律建设迈出关键一步,旨在通过广泛吸纳各界智慧,进一步完善立法内容。
作为我国金融体系中具有统领地位的基础性法律,该草案的制定源于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定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道路。草案着力强化金融监管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金融风险,推动金融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从而解决长期制约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深层问题,为法治在金融领域发挥固本强基、稳定预期、保障长远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草案结构清晰,共设11章95条,系统总结并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法治建设的宝贵成果与实践经验。立足新时代新征程赋予的新使命新要求,该草案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决策部署、理论创新成果以及金融管理实践中形成的成熟改革举措和有效做法,转化为全行业乃至全社会必须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这不仅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奠定坚实法治根基,也体现了立法工作的科学性与前瞻性。
在总体要求方面,草案鲜明强调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同时明确立法目的,即建设金融强国,并有力支撑中国式现代化进程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目的充分彰显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和中国现代金融体系的核心特征,突出政治性、人民性和时代性。
草案进一步完善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清晰界定中央银行职能定位,不断优化科学稳健的货币政策框架,积极推进宏观审慎管理机制建设,确保人民币币值稳定与整体金融稳定得到有效维护。这些规定有助于增强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与有效性,为宏观调控提供更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针对金融机构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草案提出对准入、经营直至退出的全链条监管要求。明确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重大变更等事项必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从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防范无序扩张带来的潜在风险。这有助于提升金融机构的合规经营水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在金融产品与服务领域,草案推动构建多样化、专业化的体系,强化合规管理机制,更好满足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金融需求。同时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确保金融服务真实、透明、可靠。这些举措将显著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与效率,促进金融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草案注重优化金融市场体系功能,明确市场基本功能与交易原则,健全稳定机制。建立健全金融基础设施运营主体的风险管理制度,并强化履约保障措施。这些内容有助于提升金融市场的韧性与效率,防范市场异常波动对整体经济的冲击。
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是草案的核心内容之一。它明确划分金融各领域监管职责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分工,建立兜底监管机制,实现监管无死角全覆盖。同时完善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对监管协同、履职保障以及追责问责提出具体要求。这些规定将推动监管体系更加高效、协同、有力。
在风险处置方面,草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着力健全金融风险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安排,确保风险处置过程公平、透明、高效,最大限度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草案统筹金融高质量发展与安全并重,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宗旨,努力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切实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重点领域工作。同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反洗钱监管制度,不断提高金融安全保障能力。这些内容体现了金融工作的战略导向与长远布局。
为强化制度约束,草案加大对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通过明确法律责任条款,进一步增强法律威慑力,促进从业主体自觉守法合规。
草案起草审查过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经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通过扎实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专题攻关、多场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吸收地方、专家、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各方建议,逐条研究并采纳合理意见,不断修改完善草案内容。这种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做法,确保草案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